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條件分為一、二、三、四和暫定級等資質等級。二級以下的各級資質等級企業的條件如下:
(一)二級資質:
1、實收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近3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有職稱或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2人;商品房銷售人員應持省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6、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房屋交付時執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7、商品房銷售現場公示情況符合和省的規定;
8、《貴州省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記錄完整,核驗合格;
9、無不良市場行為。
(二)三級資質:
1、實收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2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房屋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有職稱或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2人;商品房銷售人員應持省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6、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房屋交付時執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7、商品房銷售現場公示情況符合和省的規定;
8、《貴州省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記錄完整,核驗合格;
9、無不良市場行為。
(三)四級資質:
1、實收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1年以上;
3、近1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1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房屋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有職稱或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2人;商品房銷售人員應持省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6、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房屋交付時執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7、商品房銷售現場公示情況符合和省的規定;
8、《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記錄完整,核驗合格;
9、無不良市場行為。
各地房地產開發投資額折算標準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情況統一確定。
各級資質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承擔的建設規模
(一)一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的建設規模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二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承擔建筑面積25萬平方米以內的房地產綜合開發建設項目;
(三)三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承擔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內的房地產綜合開發建設項目;
(四)四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承擔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內的房地產綜合開發建設項目;
(五)暫定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只能在企業注冊地承擔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內的房地產綜合開發建設項目。
二級以下的各資質等級企業的注冊資本達到上級資質企業要求的,且項目資本金達到有關規定,經項目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審查并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后可承接上級資質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的建設規模。未經備案的,只能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不得越級承擔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