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結合各行業工程設計的特點,制定本標準。
一、 總 則
(一)本標準包括21個行業的相應工程設計類型、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及規模劃分等內容(見附件1: 工程設計行業劃分表,附表2:各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附件3:各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二)本標準分為四個序列:
1、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是指涵蓋21個行業的設計資質。
2、工程設計行業資質
工程設計行業資質是指涵蓋某個行業資質標準中的全部設計類型的設計資質。
3、工程設計專業資質
工程設計專業資質是指某個行業資質標準中的某一個專業的設計資質。
4、工程設計專項資質
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是指為適應和滿足行業發展的需求,對已形成產業的專項技術獨立進行設計以及設計、施工一體化而設立的資質。
(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和工程設計專業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根據行業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電力(限送變電)、農林和公路行業可設立工程設計丙級資質,建筑工程設計專業資質設丁級。建筑行業根據需要設立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工程設計專項資質可根據行業需要設置等級。
(四)工程設計范圍包括本行業建設工程項目的主體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廠/礦區內的自備電站、道路、專用鐵路、通信、各種管網管線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與主體工程、配套工程相關的工藝、土木、建筑、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消防、安全、衛生、節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五)本標準主要對企業資歷和信譽、技術條件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進行考核。其中對技術條件中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內容為:
1、已經實施注冊且需配備注冊執業人員的專業,對其專業技術人員的注冊執業資格及相應專業進行考核。
2、尚未實施注冊、尚未建立注冊執業資格制度的和已經實施注冊但不需配備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非注冊人員)的專業,對其專業技術人員的所學專業、技術職稱按附件2專業設置中規定的專業進行考核。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需考核相應業績,并提供業績證明。各行業主導專業見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二)工程設計行業資質
1、甲級
1-1 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600萬元人民幣。
(3)企業完成過的工程設計項目應滿足所申請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對工程設計類型業績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業績的每個設計類型的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1項或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2項,并已建成投產。
1-2 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于所申請行業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主持過所申請行業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2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中型以上項目不少于3項,其中大型項目不少于1項。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企業管理組織結構、標準體系、質量體系、檔案管理體系健全。
2、乙級
2-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于所申請行業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主持過所申請行業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1項,或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3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中型以上項目不少于2項,或大型項目不少于1項。
2-3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完善的質量體系和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3、丙級
3-1 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
3-2 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于所申請行業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且主持過所申請行業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2項,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2項。
3-3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較完善的質量體系和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