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
發布日期:2020-05-26?瀏覽次數:29663
專業承包序列設有 36 個類別
分別是: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隧道工程專業承包、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航道工程專業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核工程專業承包、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環保工程專業承包、特種工程專業承包。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 資質標準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
凈資產 2000 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6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測量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業工程業績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25 層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100 米以上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 18 米或深度超過 8 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 3000 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超過 12 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二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
凈資產 1000 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6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 20 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層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50 米以上的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 12 米或深度超過 6 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 2000 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超過 9 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三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 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3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8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 15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 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 24 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和深度不超過 10 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 5000 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 15 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 7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 18 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或深度不超過 8 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 3000 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 12 米的基坑圍護工程。